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标准应考虑:污水水质、水特性、当地废水排放要求、当地水质、投资运行成本、先进技术、运行稳定性、运行难度、地理位置等。这些因素决定了一个过程可能比其他过程更适合当地情况。
一、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般应考虑以下四个问题:
(1)必须设置调节设施。由于生活污水水质波动较大,必须设置调节池,以保证后续处理单元的稳定运行。
(2)尽量在结构形式上使用集成的组合结构或设备。集成过程将处理单元组合在一起,处理单元仅与隔断(或隔断)分开,隔断设置孔,实现相邻单元的连接,左右或上下交错排列,形成集成。因此,它具有占地面积小、连接管道少、操作简单、初始投资和运营成本低的优点。
(3)设计寿命。小型设施必须综合考虑污染源的性质、功能和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可能性。设计年限确定后,确定设计年的水质、水量、池容量、设备材料和性能。
(4)占地面积小。许多住宅区在建设初期没有预留污水处理项目的位置,只能根据现有地形插针。此外,污水处理建筑必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设备定位
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标准具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由于处理规模的限制,显然不能取代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地位,只能定位为有益和必要的补充。
两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污水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之间的关系。污水是集中还是分散处理首先是一个经济问题,应充分考虑污水处理厂建设成本与污水输送管道建设成本之间的平衡关系。由于污水处理项目的普遍存在“规模效应”,即在相同的去除效率条件下,集中处理有利于降低单位投资成本。但另一方面,集中处理会增加污水输送成本。数据显示,污水收集和输送系统的投资约占排水系统总投资的60%~70%。因此,过度集中和分散是不可取的。
三、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集中处理有利于运行管理和保护水环境;但由于系统庞大,施工周期长,各方面难以协调。分散处理方法灵活有效,不受大市政配套设施的影响。然而,投资者往往缺乏运营管理,影响处理效果。
污水处理设施的集中或分散程度是一个多目标、多因素的决策问题。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标准应综合考虑污水特点、地理环境、经济承受能力、技术条件、管理水平、能源、环境能力等因素,坚持当地措施、实事求是的原则,保护环境质量,充分利用资源,整个排水系统总成本为目标。
在研究和规划当地污水处理战略时,必须对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考虑长期发展的要求和近期实施的可能性。